榆中县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延期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按照近日全省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视频工作会议精神,决定延长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集中征缴期。
一、参保对象
未完成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非榆中户籍居民可持居住证参保。
二、缴费标准
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缴费标准为350元,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为610元。
三、延长缴费时限
即日起延长至2023年6月底。
四、待遇享受
在延长缴费期间参保缴费的参保人,缴费次月至2023年12月31日享受医保待遇。在延长期内参保缴费的人员,不再受理退费业务。
五、缴费方式
推荐个人采取便捷、安全、高效的线上自助缴费方式进行缴费。首次参保或中断后再次参保人员,请先持缴费人户口本、居住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到户籍所在地乡(镇)、社区便民服务大厅医保窗口或榆中县医保服务大厅(陇翔苑东门商业楼三楼)8号窗口办理参保登记后,再进行缴费。
(一)线上自助缴费
1.关注“甘肃税务社保缴费”微信小程序,选择“我要缴费”,输入身份证号、姓名并确认参保年度、参保地信息后,点击“下一步”→“应缴费额”→“提交”,支付完成后完成缴费,居民可截屏“电子缴费凭证”。
2.微信缴费:打开“微信”,依次选择“我→服务→城市服务→城市定位到‘兰州’→社保综合→甘肃社保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进行缴费。
3.支付宝缴费:打开“支付宝”,依次选择“更多→市民中心→城市定位到‘兰州’→社保→居民医保缴费”进行缴费。
4.登录农商银行、农业银行、邮政银行手机APP进行缴费。
(二)银行网点缴费
参保人员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县域内的任一农村合作银行、农业银行、邮政银行、建设银行、兰州银行营业网点柜台缴纳。
六、新生儿缴费
当年出生的新生儿,监护人应自出生之日起90天(含)内,按规定为该新生儿办理当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并缴纳相关费用。参保缴费后,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七、注意事项
1.参保人员进行缴费时,务必核实准确缴费人姓名、身份证号、缴费年度(2023年)、缴费金额(350元)等信息,若缴费时发现信息有误,请及时联系辖区医保经办人员视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2.咨询电话:
0931-5222505
榆中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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