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进医保啦!
为适应人口形势新变化和推动高质量发展新要求,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推动全省人口实现净增长”率先突破任务,协同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政策,降低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吉林省部分治疗性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自2024年7月1日起执行,延边州同步落地实施。
一、纳入医保范围的辅助生殖医疗服务项目
将“取卵术、胚胎培养、胚胎移植、组织细胞活检(辅助生殖)、人工受精、精子优选处理、取精术、单精子注射”8项适宜的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吉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诊疗项目及医疗服务设施目录范围内。
二、辅助生殖诊疗项目医保支付政策
8个项目支付类别均按照乙类管理,实施辅助生殖技术的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由基本医保基金参照基本医保门诊特殊疾病待遇支付办法予以保障。
(延边州医保局)
一审:李颖
二审:杨丽丽
三审:朱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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