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县2022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申报、复核工作已开始,需要申请的亲们抓紧啦!


  一


  符合人群


  1.凡2021年底备案有效期已满的慢性病患者;


  2.本次需新申请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患者;


  3.需要增加、变更病种的慢性病患者。


  二


  申请时间


  即日起至11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


  申报地点


  我县职工慢性病定点鉴定医院为城固县医院、城固县航空新城医院。


  四


  申报流程


  1.新申请慢性病的参保人员


  本人或代办人持参保患者身份证、社保卡或电子医保凭证,两张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片及二级(含)以上医疗机构与病种相关病历资料、诊断证明及相关辅助检查报告单等资料到慢性病鉴定医院领取并填写《汉中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门诊申请鉴定表》,一式两份。


  2.复审参保人员


  鉴于目前疫情防控特殊时期,为减少人员聚集, 既往已申办、待遇有效期截至2021年12月底的职工慢性病患者,可持原门诊慢性病申请鉴定表,交其选定的定点医药机构代为办理为期一年的延续登记。逾期不办理复核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待遇有效期在2022年的无需重复申报。需要增加、变更病种的慢性病患者持相关资料到定点鉴定医院办理。


  五


  待遇享受


  1.选定点:参保慢性病患者可选择汉中市医保中心认定的任何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及一家定点零售药店。


  (1)我县定点医疗机构


  (2)我县定点零售药店


  2.职工慢性病病种及年度内支付限额


  六


  报销比例


  1.职工慢性病治疗用药方案的合规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800元以上、补助限额以内的,按实际发生额60%予以补助,个人支付40%;


  2.申请两种及以上门诊慢性病时,按报销限额最高病种标准执行;


  3.单次就诊处方用量最长不得超过30天。


  七


  报销方式


  定点医药机构持社保卡实时结算报销。


  1.恶性肿瘤门诊放疗、化疗,慢性肾功能衰竭腹膜透析、血液透析两个病种在汉中市内以家庭病床形式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实时结算;器官移植术后服用抗排斥药病种,每个季度持门诊发票、处方、诊断证明、门诊病历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2.慢性活动性肝炎、肝硬化(失代偿期)和多耐药性肺结核三个病种的申报指定在汉中市第二人民医院(市传染病医院)进行申报;精神疾病指定在汉中市精神病医院进行申报。


  3.异地居住退休人员可申请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慢性肾功能衰竭腹膜透析、血液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服用抗排斥药三个病种,经鉴定备案通过,可在居住地选择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门诊治疗,其产生的慢性病门诊医药费用,个人先行垫付,每季度将门诊医药费用发票、费用清单等资料,报送我县医保中心,按季度核销。


  咨询电话:


  0916--7211386


  备注:申报鉴定过程中,务必自觉遵守城固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相关文件规定,做好个人防护。


  备案有效期内申请鉴定表是您享受职工门诊慢性病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


  来源:县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