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温克族自治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按照《关于全力做好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的通知》(呼医保发〔2024〕13号)文件要求,为全力做好我旗2025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筹资标准


  1.2025年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


  2.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由原来的640元增加到670元。


  缴费时间


   集中缴费期为2024年9月3日至2025年2月28日,收缴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集中缴费期结束后原则上不再延长征缴期。


   温馨提示:广大城乡居民参保人员请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及时缴费,2025年1月1日起享受待遇,2025年2月28日前未缴费人员将无法享受待遇。


  参保缴费方式


  01


  普通人员正常缴费方式


  1.线上缴费:通过税务部门微信小程序(城市服务)、支付宝(市民服务中心)、蒙速办APP、内蒙古税务APP 、微信缴费小程序二维码等渠道自主办理缴费。缴费二维码如图:


  2.线下缴费:前往税务缴费大厅、代征社区(医保服务点)等地进行线下缴费。


  02


  特殊人员缴费方式


  鄂温克族自治旗的特困人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对象、农村牧区低收入人口、返贫致贫人口,纳入防止返贫监测范围的脱贫不稳定人员、边缘易致贫人员、因病突发严重困难人员和重残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由旗级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应缴费额核定后,进行统一代缴。


  03


  新参保人员(含断保人员)


  到旗级医保经办机构进行费用核定后,前往税务部门进行缴费。


  04


  新生儿


  一是正常参保登记。新生儿出生后90天(含90天)内可由监护人使用新生儿本人真实姓名和有效身份证明(或出生医学证明)通过医保经办机构窗口、蒙速办APP等渠道办理参保登记,并按规定缴纳出生当年医保费,自出生之日起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报销。


  二是参保登记前死亡。办理户籍登记前死亡的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90天内,其法定监护人可凭新生儿《死亡证明》,以“父亲或母亲姓名+XSE”作为姓名,选择“其他证件类型”用父亲或母亲身份证号办理参保登记。按规定缴纳出生当年医疗保险费后,自出生之日起所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报销。报销办结后,应及时为其办理终止参保。


  05


  外地户籍人员


  取消户籍限制,持身份证、居住证或长期居住证明,均可参加鄂温克族自治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06


  大学生参保


  国家鼓励大学生在学籍地进行参保缴费。


  参保缴费业务咨询电话


  旗政务服务大厅医保综窗电话:0470-8816745。


  大雁镇医保窗口电话:0470-8645799。


  伊敏河镇医保窗口电话:0470-8711040。


  巴彦塔拉乡基层医保服务站电话:0470-8912002。


  巴彦嵯岗苏木基层医保服务站电话:0470-8952226。


  巴彦托海镇基层医保服务站电话:0470-8811183。


  锡尼河东苏木基层医保服务站电话:0470-8975315。


  红花尔基镇基层医保服务站电话:0470-8942922。


  辉苏木基层医保服务站电话:0470-8962010。


  锡尼河西苏木基层医保服务站电话:0470-8931569。


  伊敏河镇基层医保服务站电话:0470-8713555。


  伊敏苏木基层医保服务站电话:0470-8982997。


  集中缴费期为2024年9月3日至2025年2月28日,收缴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集中缴费期结束后原则上不再延长征缴期。


  来源:鄂温克族自治旗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