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开始缴费
本报讯(记者雪宁)呼伦贝尔市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为2024年9月3日至2025年2月28日,收缴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集中缴费期结束后原则上不再延长征缴期。
呼伦贝尔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特困人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由医疗救助资金资助400元;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200元,医疗救助资金资助200元;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200元,医疗救助资助100元,残联定额资助100元。
普通人员可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方式正常续保。线上通过税务部门微信小程序(城市服务)、支付宝(市民服务中心)、蒙速办APP、内蒙古税务APP、微信缴费小程序二维码等渠道自主办理缴费。线下前往所属旗市区税务缴费大厅、建设银行网点、代征社区(医保服务点)等地进行缴费。
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和重度残疾人由所属旗市区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参保登记、应缴费额核定后,自行通过税务部门智能化线上渠道和传统线下渠道依核定缴费。
新参保人员(含断保人员)到所属旗市区医保经办机构进行费用核定后,前往税务部门进行缴费。
新生儿正常参保登记。在新生儿出生后90天(含90天)内可由监护人使用新生儿本人真实姓名和有效身份证明(或出生医学证明)通过户籍所在地(非本市户籍的新生儿到居住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蒙速办APP等渠道办理参保登记,并按规定缴纳出生当年医保费,自出生之日起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报销。如办理户籍登记前死亡的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90天内,其法定监护人可凭新生儿《死亡证明》,以“父亲或母亲姓名+XSE”作为姓名,选择“其他证件类型”用父亲或母亲身份证号办理参保登记。按规定缴纳出生当年医疗保险费后,自出生之日起所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报销。报销办结后,应及时为其办理终止参保。
外地户籍人员取消户籍限制,持身份证、居住证或长期居住证明,均可参加呼伦贝尔市统筹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在此提示广大城乡居民参保人员请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及时缴费,2025年1月1日起享受待遇,2025年2月28日前未缴费人员将无法享受待遇。
呼伦贝尔市医疗保险业务咨询电话:
海拉尔区0470-8667717
扎赉诺尔区0470-6524488
牙克石市0470-2286117
扎兰屯市0470-3216871
额尔古纳市0470-6829144
根河市0470-5233098
阿荣旗0470-4250837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0470-4615010
鄂伦春自治旗0470-5622468
鄂温克族自治旗0470-8816745
陈巴尔虎旗0470-6718792
新巴尔虎左旗0470-6607217
新巴尔虎右旗0470-6404250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资源内容,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采集网络资源。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