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绵阳新闻网讯 住房公积金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而现实生活中,一部分职工并没有购买住房或没有用住房公积金购买住房,那么,对于没有购买住房或存在其他情况的市民,该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呢?日前,记者从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获悉,7种非住房类公积金提取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据介绍,住房公积金提取分为住房类提取和非住房类提取。


  一、非住房类提取公积金包括以下7种情况:


  (1)离休、退休的;


  (2)出国(境)定居的;


  (3)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符合相关规定的;


  (4)缴存人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踪;


  (5)调离本市行政区的;


  (6)本人及配偶或子女、父母因患重大疾病或遭受重大灾难事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7)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为所在地最低缴存基数标准符合相关规定的。


  二、达到60岁的法定退休年龄的退休人员,在住房公积金窗口和工行柜面都可以“零资料”办理提取业务。 办理退休提取有两种方式 :


  (1)在银行办理。现在只能在工行办理,职工需带上身份证、工行的银行卡。


  (2)在公积金窗口办理。需要职工本人带上身份证、提取表、退休证明以及本人的银行卡办理。


  三、需要注意的是:


  (1)在直属管理部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工商银行办理退休提取业务时需符合下列条件:


  ①个人身份信息应与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一致。如果不一致的,需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办理个人信息变更登记;


  ②缴存职工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账号唯一。有多个账户的,需先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办理转移合并后再办理提取;


  ③缴存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部分已全额缴存到退休当月,同时单位已办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


  ④缴存职工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结清后才能办理提取;


  ⑤缴存人账户因其他原因冻结的,需先办理解冻再办理提取。


  (2)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个人无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要分两种情况:


  ①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半年以上、且个人无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携带申请提取审批表和离职证明到窗口办理。


  ②如果离职时间不够半年的,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并提供相关资料,到窗口进行办理: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提供劳动能力鉴定部门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文件;


  ◇非本市辖区常住户口的,提供非本市辖区户口证明或非本地的户籍证明;


  ◇本人自谋职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当前的完税发票或免税证明;


  ◇在本市行政区域外单位工作,新单位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提供新单位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证明;


  ◇男满五十周岁,女满四十五周岁。


  (3)职工去世以后,住房公积金属于个人遗产,办理提取需第一顺位继承人。如父母、配偶、子女等全部到现场办理,办理提取需要携带各自身份证原件、单位盖章的提取表、死亡证明的原件及亲属关系的原件到现场办理。


  (4)因职工或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况。


  ①无住房公积金贷款;


  ②需提供医保定点医院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医疗费支付证明和社保(保险机构)报销证明;


  ③直系亲属患病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5)低收入缴存人不购房也是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只要缴存基数为所在地最低缴存基数标准的,只要符合以下3种情况之一,带上相关证明资料就可以办理。


  ◇满足子女考取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大学;


  ◇交纳自住住房的物业管理费;


  ◇家庭生活困难。


  (绵阳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谢艳/文 视觉绵阳资料图)


  编辑:李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