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福建省医疗保障局获悉
6月25日
发布最新通知
调整2024年医保缴费基数上下限
于2024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
一起来看——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9〕29号)精神,现就调整我省2024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上下限基数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4年我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22164元,下限4433元;城镇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不低于4433元。自2024年7月1日起执行

  来源:福建省医疗保障局、福建发布


  编辑:肖丽婕


  审核:蔡礼贤


  监审:林崟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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