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已正式开始!至12月25日!请转发家人!
记者从张家口市医保局获悉,
城乡居民医保2023年度
参保缴费工作已正式开始,
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50元,
缴费时限为即日起至12月25日。
在上述期间足额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
就可从2023年1月1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参保范围包括:农村和城镇非从业居民(含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各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学生;办理了当地居住证的人员;国家和省市规定的其他人员。
医疗救助对象享受参保资助政策人员按规定分类资助。困难群众具有多重特殊身份属性的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享受参保资助,不重复资助。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由税务部门征收。居民可以选择线上和线下两种参保渠道。目前线上可通过“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进行缴费,线下可通过税务系统便民缴费自助终端进行缴费,今后还将开通更多缴费渠道。医保局相关人员提醒居民,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时限较长,大家可错峰错时办理。(记者 魏洁 通讯员 靳志霞)
张家口灵活就业人员可网上缴纳医保啦
近日,河北省税务局、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发布了关于优化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费缴费流程的通告。根据通告,已参保登记的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办税服务厅、“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自助缴费终端、税务机关委托的金融机构等渠道缴纳医疗保险费。
缴费完成后,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通过办税服务厅、“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等缴费渠道查询缴费记录。需要《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的,可以通过办税服务厅、“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办理。需要《税收完税证明》的,可以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灵活就业人员办理断缴后续保、补缴以前年度费款、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一次性趸缴、退役军人一次性补缴等特殊缴费业务的,则需先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费款核定,再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对申报缴费、缴费查询、凭证打印等事项有疑问,可以咨询当地税务部门或拨打税务部门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咨询;对参保登记、权益记录、待遇享受等事项有疑问,可咨询当地医保经办机构。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资源内容,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采集网络资源。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