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不必先垫付!丨14 家医院实行省直医保门诊放化疗直接结算
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8 月 16 日起,门诊放化疗可直接结算。可实行直接结算的医院已有 14 家,未来还会陆续增加可直接结算的医院。
网络配图
8 月 16 日起,省直门诊放化疗患者只需在就诊医院备案登记,而且只需登记一次,今后的门诊放化疗就可以在医院收费窗口办理直接结算。直接结算就是患者只需缴纳自己应负担的费用,应该医保付的费用由省医保局和就诊医院进行结算,不用患者先垫付再报销。
医院名单:
1. 哈尔滨医科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
2.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 211 医院
3. 哈尔滨市第一医院
4. 哈尔滨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5. 哈尔滨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省肿瘤医院)
6. 哈尔滨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7. 黑龙江省医院 ( 香坊分院 )
8.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9.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10. 黑龙江省中医医院(祖研)
11. 黑龙江省医院 ( 南岗分院 )
12. 哈尔滨工业大学医院
13. 黑龙江省农垦总医院
14. 哈尔滨市第一医院血液肿瘤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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