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8 月 16 日起,门诊放化疗可直接结算。可实行直接结算的医院已有 14 家,未来还会陆续增加可直接结算的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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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月 16 日起,省直门诊放化疗患者只需在就诊医院备案登记,而且只需登记一次,今后的门诊放化疗就可以在医院收费窗口办理直接结算。直接结算就是患者只需缴纳自己应负担的费用,应该医保付的费用由省医保局和就诊医院进行结算,不用患者先垫付再报销。


  医院名单:


  1. 哈尔滨医科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


  2.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 211 医院


  3. 哈尔滨市第一医院


  4. 哈尔滨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5. 哈尔滨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省肿瘤医院)


  6. 哈尔滨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7. 黑龙江省医院 ( 香坊分院 )


  8.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9.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10. 黑龙江省中医医院(祖研)


  11. 黑龙江省医院 ( 南岗分院 )


  12. 哈尔滨工业大学医院


  13. 黑龙江省农垦总医院


  14. 哈尔滨市第一医院血液肿瘤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