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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11月1日开始,我市职工医保在定点药店买药时不再是每天只能刷200元,而是比之前高了5倍,提高到每天可以刷1000元。今日下午,记者从宁德市医保局获悉,市医保局近日下发了关于调整完善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有关政策的通知,对我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功能、额度、管理都作出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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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个人账户部分资金


  有条件的统筹区可家庭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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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拓宽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功能方面,《通知》指出,经残联等相关部门审批登记符合条件的盲人医疗保健按摩机构,可向医保经办机构提出纳入基本医保协议管理申请,符合市医管中心确定资格条件的,纳入定点协议管理后可由个人账户支付规定的医疗保健按摩费用。


  鼓励参保人员使用个人账户购买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不具有理财投资性质的商业补充健康保险,具体办法另行制定。鼓励各商业保险公司结合个人账户资金分散、规模较小的特点,研究开发适合各类参保人群的个人商业健康保险产品。


  探索推动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可从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结余资金中划出部分资金设立家庭健康账户,用于本人及父母、子女、配偶等直系亲属之间健康综合保障的资金账户,实现家庭成员共享。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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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医保定点药店买药


  从200元提高到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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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介绍,长期以来,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使用是有额度限制的。之前,我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持医保卡在医保定点药店购药每天只能使用200元。此次《通知》调整了个人账户的使用额度,个人账户在定点零售药店最高支付限额调整至1000元/天,这也意味着,我市医保职工今后在定点医保药店刷卡买药,比之前高了5倍,从每天的200元提高到每天可以刷1000元。


  在加强个人账户管理方面,《通知》要求,参保人员应按规定持本人社会保障卡进行就医购药和相关费用结算,各定点医药机构应认真核对社会保障卡信息,做到“人卡相符”,确保医保基金合理使用,提高个人账户使用安全性。


  同时,还要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应进一步加强对医保个人账户使用的监督管理,不应改变个人账户主要用于就医、购药和促进健康方面的作用,不应无原则的扩大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要严厉查处个人账户套现、变相套现等行为,对协助个人账户套现、变相套现的定点药店、定点医疗机构、盲人医疗保健按摩机构等,应取消其医保定点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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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丨宁德晚报


  责任编辑丨黄 珊


  值班主任丨林翠慧


  执行主编丨黄钲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