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县: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守住老百姓“稳稳的幸福”
陆良县医保局紧紧围绕“降本、提质、增效”目标,扎实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不断提升医保公共服务质效,在破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上取得了显著成效。
2022年以来,陆良县医保局着力完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依托全县3家县级医疗机构、9家乡镇卫生院、140家村卫生室和6家定点民营医疗机构,打造“15分钟医疗保障服务圈”,方便群众就近就医。严格落实普通门诊统筹政策,全县158家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医疗结算费用实行按人头打包付费,统筹医保基金向基层倾斜,保障群众门诊医保待遇权益。扎实推进DRG付费改革,县域内符合条件的18家住院医疗机构住院结算费用执行DRG实际付费,各医院、各病种之间从“不可比”变为“可比较”,规范医疗机构行为,促进群众住院医疗费用减少。常态化制度化推进落实国家集中带量采购政策,辖区内158家定点医疗机构纳入政策实施范围,降低药品和医用耗材虚高价格,有效减轻群众负担。
2024年县域内门诊就诊人次3033615人,与2023年门诊就诊人次2708783相比增加11.99%,满足群众“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镇”就医需求。2023年、2024年拨付门诊医保基金6949.68万元、8834.20万元,拨付率分别为97.9%和97.6%,达到门诊医保基金据实拨付要求,群众门诊负担明显下降。2023年、2024年拨付住院医保基金24866.51万元、25223.63万元,与2022年相比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分别提高9.0%和8.7%,医保基金收支趋于平衡,群众住院费用保障能力稳步提升。2022年至2024年累计完成集中带量采购资金20389.48万元,按均降幅50%测算,共节约资金10194.74万元,在降低群众购药成本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通讯员:梁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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