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时报记者 刘子晨)近日,健康时报记者走访北京市多家三甲医院,探访处方外购章难盖的原因。


  探现状:


  处方外购章确实难盖


  王先生的医保定点三甲医院是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东直门医院,因为离家十分遥远,每次到医院排队挂号取药很不便,医生开的中药药方药材种类多,拎着大包小包药回家也十分辛苦。


  在王先生家附近,有一家同仁堂药店是医保定点药店,但店员告知其必须要有定点医保医院的外购章才可以报销。


  对此,东直门医院医保办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是该医院有的药物,患者应在医院购买。只有医院无法配制时,才会同意让病人选择外购,“比如有的病人不愿意吃汤药,想改吃水丸,这个我们不做,只有同仁堂才做。”


  然而,在大型综合性医院,处方药品因剂型缺乏而在院外药房配制的情况很少见,患者想在院外购买并报销更是难上加难。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某医院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只有当某种药医院内没有,医生又认为患者必须服用时,才会给患者开具外购处方并加盖外购章。如果院内有药,则不会给患者开具外购处方。


  在患者看来,医院做法无异于霸王条款。记者致电北京大学某医院医保办公室。该院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医院内部确实一直按此规定来执行。如确实需要外购药物,可去其他医院尝试。


  当然,也并非所有医院都是如此。北京军区总医院医保办工作人员表示,如确实需要,可将情况与医生沟通,请医生开出外购处方,医保办会配合盖章。


  溯源头:


  各地政策执行有所不同


  实际上,关于药品外购的争论由来已久,各地也先后出台许多文件,其中不少涉及到药品外购具体执行办法。


  以北京为例,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上经查询可得到涉及“药品外购”文件五个,时间跨度从1990年至2011年。


  近年,两份北京医保部门的文件(京医保发[2003]20号文件以及京劳社医保发[2004]113号文件)也进一步对外购章执行情况加以强调:参保人员到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必须持加盖定点医疗机构外购章的医疗保险专用处方,方可进行报销。


  值得注意的是,在上述几份文件中,患者能否顺利加盖处方外购章,决定权都完全在于医院。与北京情况有所不同,2004年,上海市出台的一项规定,却打破了这一处方外流的壁垒。


  2004年,上海市劳动和社保部门与上海市定点医疗机构签署的服务协议中明确规定,参保人员持定点医疗机构医师所开处方,无需定点医疗机构盖章,即可使用个人账户资金;采用电子处方的单位,应按照规定为要求外配药品的参保人员打印处方并由处方医师签名。


  这项政策无疑为患者外购药品提供了极大的便利,解除了患者担心不能报销的后顾之忧。


  2009年,北京市对此也做出了相应调整。《北京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第四章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参保人员要求到定点零售药店外购药品时,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拦,要按规定为参保人员提供一式两份的外购处方。


  相关文件内容显示,医院不得拒绝参保人员药品外购要求。然而,记者实际探访中,不仅这项规定没能在医院得到执行,卫生与社保部门似乎也并不认可。


  记者致电北京公共卫生服务热线12320对此问题进行咨询。热线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并无明确关于药品外购情况的文件说明及政策支持,具体决策权在医院本身。对有医院不给盖外购章的做法,该工作人员认为并无不妥。


  人力资源社保热线12333一工作人员也同样表示,目前确实要凭盖外购章处方购药才能报销。至于医院是否有权拒绝给患者开外购处方,则无相关明确文件。


  难回答:


  医院拒绝盖章是否合理?


  按照我国《处方管理办法》第五章第四十二条规定,除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儿科处方外,医疗机构不得限制门诊就诊人员持处方到药品零售企业购药。


  那么,医院到底有没有权利拒绝参保患者的外购药品要求呢?拒绝给患者提供外购章,导致患者购药不能享受医保报销优惠,是否属于变相限制患者外购药品呢?据了解,医院为外购处方设置重重障碍,确实有其基于现实情况的考虑。


  有媒体报道,曾有两名女子利用医院药品处方单管理漏洞,短短八个月内,伪造161张急诊处方单,然后冒用他人医保卡到医院领取药品,再低价转卖牟利,直接导致医保基金损失近6万元。


  甚至,一些贪图小便宜的患者,找医生开完处方后,通过小摊小贩刻上仿冒的医院处方外购章。而一些药店为了赢利,可以为顾客开出处方上药品发票,实际出售的是保健品或洗发水等。


  个别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行为,实质上损害了广大正常参保人员的利益。出于此种考虑,医院方面慎重对待患者的药品外购要求也是事出有因。


  一名业内人士透露,药店购进新药的程序远没有医院复杂,药品零售市场的反应速度也远快于医院,有时会出现一些药物医院没有但药店有的情况。


  记者调查发现,如果医院确实没有患者所需的药品,一般还是会给患者开外购处方。但患者以医院排队时间长、药店买药更方便为由要求开外购章时,基本都会遭到拒绝。


  医院是否有权拒绝给患者盖外购章,目前仍无具体法律条文或政策涉及。可喜的是,目前各地已陆续出台相关政策,鼓励患者持外购处方进行药品外购。比如,2012年,深圳市卫计委便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机构门诊患者凭处方外购药品工作的通知》。紧随其后,2013年,云南省出台《云南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草案)》,也明确规定医疗机构不得限制参保人员外购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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