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南京市调整职工医保、生育保险缴费基数
6月27日,南京医疗保障局发布2019年度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
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16842元,相比上年减少了3093元,缴费基数下限为3368元,相比上年增加了243元。
缴费基数上下限缴费表
单位:元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缴费标准为340元/月,另需缴纳10元/月大病医疗救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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