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吴茶洪)近日,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印发云南省医保系统复制推广曲靖“不能办”说明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强调要高度重视,把落实“不能办”作为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的重要抓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实化工作举措,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取得实效。


  “不能办”说明制度专指不能向办事群众简单回复“不能办”“不知道”“不清楚”等说辞,行“推脱绕”“懒散慢”之事,而是给予明确的解释和指引,避免造成申请人跑腿,让办事群众遇到问题“说得出、有人管、能解决”。“不能办”情形分两类:一是因为政策不熟、业务不精、怕担风险、推脱懒慢等主观原因造成的“不能办”;二是因为政策不允许、条件不具备造成的“不能办”。


  自2023年2月实行“不能办”说明制度以来,曲靖市医疗保障局针对“不能办”事项,建立“当事人—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逐级说明制度,对文件规定不明确且属于模糊地带、空白领域的办事需求,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推动解决“不能办”事项;积极搭建面对面沟通交流平台,通过开展开门纳谏、建言献策等形式,主动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群众和医疗机构、医药企业对医保服务的意见建议,动态了解掌握参保群众在医保业务办理过程中的“不能办”事项,真正找准找实医保服务中的堵点、卡点,倒逼工作改进、流程优化、服务提升;对在医保业务经办中敷衍应付、推诿扯皮、逃避责任、故意拖延等主观原因不作为、慢作为造成的“不能办”进行严肃追责问责,为医保服务提供坚强的纪律作风保障。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在服务大厅开设“不能办”反映窗口,设置“不能办”意见箱,公布“不能办”监督电话,及时受理参保人“不能办”事项,让办事群众心里有底、遇事不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