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从济南市章丘区医疗保障局获悉,章丘医保局发布《关于做好职工医保门诊签约工作的通知》,对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的选择及普通门诊统筹的转诊作出相应解答。


  一、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的选择


  本地就医的参保人可在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名单中选择1家作为自己普通门诊看病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并持社保卡与之签订《济南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医疗服务协议》纸质协议,签约后单位正常缴费次月可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医疗待遇。参保人未选择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并与之签约的,不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医疗待遇。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确定后,原则上在一个医疗年度内不得变更。


  参保人在专科定点医院就诊专科疾病,无需办理签约手续。


  二、普通门诊统筹的转诊


  参保人因本人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不具备所需要的医疗条件而无法诊治的,由定点医疗机构负责办理转往我市上级定点医疗机构的转诊手续,发生的转诊医疗费用由个人垫付,经转出定点医疗机构审核后,按转入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统筹支付待遇结算。


  三、普通门诊报销待遇


  支付标准:一个医疗年度内,参保人发生的统筹金支付范围内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按照以下标准支付:


  注:中医定点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降低20%。


  章丘区内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韩晓婉 通讯员 滕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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