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潜江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强组织、深调研、建机制、打基础等有效方式,以客观数据为基础、标准统一的“病种”“分值”“点值”为核心,在潜江市范围内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结算上实行DIP付费方式。


  制定结算清算经办制度


  制定《潜江市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管理办法(试行)》《潜江市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经办管理规程》,明确年度预算总额确定办法及“基金预拨付、月度预结算、年度预清算、年度清算”结算方式。


  建立全方位工作机制


  制定《潜江市DIP病种目录库、病例分值、医疗机构等级系数确定办法(试行)》《潜江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建立核心要素管理与调整机制、绩效管理与运行监测机制和改革协同推进机制。


  加强多方面基础建设


  通过邀请DIP支付方式改革领域专家学者对定点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开展专业知识培训,加强专业能力建设。在国家局、省局技术部门的指导下,加强信息系统建设,有效利用DIP支付子系统开展总额预算、数据质控、DIP分组确认、结算、清算等业务工作。


  下一步,潜江市医保局将持续稳妥有序推进DIP支付方式改革,切实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发挥医保基金战略购买作用,推动定点医疗机构精细化管理、降低成本、良性发展。坚持创新不止步,改革不停顿,确保改革行稳致远、高质量可持续。实现医疗与医保“相向而行”,共同推进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胡友军 王芳)


  稿件来源:潜江市医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