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好消息!


  2021年2月1日起


  我市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


  门诊用药保障机制更完善!


  门诊用药费用负担更轻啦!


  为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以下简称“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减轻患者门诊用药费用负担,在现有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病种和普通门诊待遇的基础上,我局联合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出台了《关于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和调整部分城乡居民医保待遇的通知》(龙医保〔2021〕5号)文件。


  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且采取药物治疗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


  即可享受“两病”门诊用药医保报销政策


  下面一起来看看具体调整内容吧!


  01提高“两病”普通门诊待遇


  “两病”参保患者在市内基层定点医疗机构(一级公立医院)普通门诊就医时发生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政策范围内的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60%;“两病”普通门诊药品费用不占用原有普通门诊统筹;高血压用药普通门诊年封顶线增加200元;糖尿病用药普通门诊年封顶线增加300元,增加部分仅用于“两病”费用报销。


  02调整“两病”门诊特殊病种报销比例和糖尿病门诊特殊病种封顶线


  “两病”门诊特殊病种在市内基层定点医疗机构由50%调整为90%,起付线由300元调整至100元;在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的报销比例和起付线保持不变。糖尿病门诊特殊病种封顶线在原有基础上提高300元,调整为1800元/年。


  03调整全额报销药品政策


  为了完善公平适度的待遇保障机制,保障患者的用药需求,将我市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在我市基层公立医疗机构就诊治疗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全市精神专科医院治疗限药免费政策报销比例由100%调整为95%。


  不仅如此


  “两病”门诊用药长期处方制度


  也得到了完善!


  调整过后,“两病”患者在门诊就诊时医师可一次开具2个月的处方用量,门诊医师可根据患者的要求提供纸质处方笺,方便患者用药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