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障,保障一生,服务一生。今天医保热点专栏继续为大家答疑解惑。本期重点关注一下有关异地门诊慢特病政策的相关话题。


  1.问:张大娘是职工医保退休,是糖尿病慢病患者,现在长期住在北京的女儿家里,她在鞍山享受的糖尿病门诊慢病待遇能转到北京吗?怎么转?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答:能转。


  张大娘属于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异地安置人员,她在办理异地安置之前已经享受鞍山市医保门诊慢病待遇,所以她只需在其居住地(北京)选定一家可以治疗所患慢性病(糖尿病)的定点医疗机构,并报鞍山市医保中心异地就医服务部备案即可。所以张大娘在北京完全可以享受与本市同样的医保门诊慢病待遇。


  2.问:王阿姨也是职工医保退休,患有高血压但当时病情轻微未通过高血压慢病认定,现正在深圳帮忙带孙女。她感到最近病情发展严重,想申请享受我市医保门诊慢病待遇,可以吗?如果可以,什么时间办理?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答:完全可以。


  像王阿姨这种已经办理异地安置后想申请享受我市医保门诊慢病待遇的,每年有两次的申请办理机会,即每年的5月份和11月份(具体申办日期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需要及时关注“鞍山医保”微信公众号的通知)。


  需要提交的材料:(1)申请人相关疾病两年内的有效全套住院病历(加盖医院公章);(2)申请人身份证和社保卡的复印件(身份证和社保卡的正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以上材料准备齐全后,提交到市医保中心异地就医服务部,然后按我市慢病申请认定流程办理。


  3.问:王阿姨提交门诊慢性病申请后,多长时间能知道申请结果?


  答:异地就医服务部将按照王阿姨参保的险种进行分类后,移交相关第三方专家组进行审核,一般3个月后会有审核结果。若审核通过,王阿姨或其代办人需要到市医保中心异地就医服务部确认慢性病待遇;若审核不通过,可在确认不通过理由后取走申请材料。


  4.问:如果王阿姨通过申请,在深圳的任何定点医疗机构都可以享受我市门诊慢病待遇吗?


  答:不是的。


  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通过我市医保门诊慢病认定的异地安置人员,可在其居住地选择一所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其异地门诊慢病定点医疗机构,并报我市医保经办部门备案。异地门诊慢病定点医疗机构一经选定后,原则上一年之内不得更改。


  所以,如果王阿姨通过申请,她只能在深圳的居住地选择一所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她的异地门诊慢病定点医疗机构,并且要在鞍山市医保中心异地就医服务部备案,无特殊原因一年内不可以变更。


  5.问:如果王阿姨通过申请,她在深圳定点医疗机构享受门诊慢病待遇时可以直接刷卡结算吗?还是需要自己先垫付后回鞍山报销?


  答:从今年7月1日起,在我市参保但长期在异地居住的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斥治疗等5种门诊慢特病患者,在办理完异地备案手续后,可以在其居住地已开通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功能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开药并直接结算,无需先行垫资再回到鞍山进行手工报销。


  所以,如果王阿姨通过申请后,可在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直接持卡就医结算。


  6.问:李阳是吉林人,常年在鞍山工作,有高血压,在吉林老家享受门诊慢病待遇,他在鞍山的定点医院就医可以直接持卡结算吗?用不用垫付费用?


  答:可以,李阳在鞍山已开通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功能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开药是可以直接结算的。


  7月1日起,我市的鞍钢总医院 、市中心医院铁东院区、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鞍山医院、市中心医院立山院区、鞍山市肿瘤医院和海城市中心医院、台安县恩良医院、岫岩满族自治县中医院等三县(市)四区的17家定点医疗机构首批开通门诊“慢特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在我市长期居住的异地参保患者可就近就便在上述17家定点医疗机构开展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斥治疗等5种门诊慢特病治疗,并实现持卡就医直接结算,无需先行垫资再回到参保地进行手工报销。


  全媒体记者 刘晓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