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5年1月起,灵活就业人员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调整为8073元,缴费比例由6.8%调整为6%,月缴费金额为484.38元。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须同时参加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费在每年首次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同时一次性缴纳,年缴费标准为132元。退休人员年缴费标准为24元,按月缴费2元从个人账户扣缴。


  温馨提示


  灵活就业参保人员中断缴费3个月以内(含3个月)的,可通过沈阳智慧医保APP办理补缴核定后,通过税务“掌上办”途径进行缴费。缴费当月即享受医保待遇,同时中断期间待遇可追溯。中断缴费3个月以内未选择补缴或中断缴费3个月以上的不可补缴,设置3个月待遇等待期。


  (沈阳市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