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同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关于进一步完善大同市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确定及变更工作业务流程的通知》(同医保字〔2021〕39号)文件精神,按照工作流程,大同市医保中心组织相关科室及第三方医疗专家,对申请纳入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大同安定精神病医院通过书面查验、政府部门信息联查、联网能力确认等进行了实地评估,评估小组评估内容共8项,评估结果为合格。现对符合大同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确定的医院予以公示,名单如下:


  对以上公示的医疗机构如有情况反映的,请以书面形式,并置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地址,于2021年9月10 日前递送至大同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定点医院服务科。联系电话:0352-5375562


  大同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1年9月5日


  来源:大同市医保局


  编辑:徐子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