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医保局进一步明确新冠肺炎患者医疗费结算问题】近日,荆州市医疗保障局下发通知,对新冠肺炎患者就医实行“先诊疗、后结算”,对协议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先预拨、后清算”。17日,市医保局联合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再次下发通知,“凡经协议定点医疗机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患者、临床诊断新冠肺炎患者和新冠肺炎疑似患者的,应纳入医保出院即时结算”,属个人负担的部分由各地财政统筹解决,并进一步明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医疗费结算有关问题,切实做到“两个确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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