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是怎样帮助参保人“少花钱”的?
DRG,全称为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方式。前期,推送过《DRG、DIP二选一,快来看看你家乡是哪种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介绍了DRG/DIP的相关情况,今天聊一点更深入的知识:
有人将DRG俗称为“打包付费”,其实这个“打包付费”是指医保经办机构对医院的服务单元进行“打包”确定医疗服务费用的支付标准,超出支付标准外的费用,医保不再支付。
在这种付费方式中,参保人自付部分仍按原项目付费的政策进行计算。
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说DRG支付改革会降低参保人负担呢?
在DRG支付改革之前,医院按照每一种药品、每一种检查、每一种手术操作方法的价格和数量收费,每一项费用均为参保人和医保部门成本,由双方来承担,医院就有“大处方”“大检查”等过度医疗的冲动,反正有人照单付费。
在DRG支付改革之后,医保部门根据疾病诊断和治疗方式等因素形成的分组结果来支付,如急性阑尾炎切除术就归入“阑尾切除术组”按照固定价格“打包支付”,医院自负盈亏,医生使用的每一个药品、检查和操作都将计入医院成本并承担经济风险,为此医院和医生就有规范行为、提升效率、降低成本的内生动力,医疗总费用下降。
由此可见,虽然参保人自付部分按项目付费不变,但由于医保经办机构向医院按DRG付费,使得医院趋向控制医疗总费用。医疗总费用降低了,患者相应的个人负担也就减轻了。
下面将DRG的基本原理通过一个极简模型向大家展示:
假设医保部门经过大数据测算,确定某医院治疗A病组的医疗费用付费标准(即所谓的“打包”价格)为10000元。参保人张三到该医院住院,根据疾病诊断和治疗方式等因素归入A病组,根据张三现有医保待遇政策计算,假定张三的自付比例为40%。
治疗方案一:实际发生医疗总费用为11000元,医院收入10000元(张三支付11000元×40%+医保经办机构支付5600元),相当于医院净亏1000元。
治疗方案二:实际发生医疗总费用为9000元,医院收入10000元(张三支付9000元×40%+医保经办机构支付6400元),相当于医院增收1000元。
对比可知,在效果相同的情况下,医院将采取措施加强管理、优化流程、降低成本向第二个方案看齐,从根本上规范临床医疗行为,遏制医院过度医疗的动力。
这个变化过程中,患者的医保待遇报销比例40%是不变量,由于医院主动控费,医疗总费用降低,患者的自付费用也就随之减少。上述的极简模型中,参保患者的自付费用也就从4400元(11000元的40%)降到3600元(9000元的40%),减轻负担800元。
也许有朋友会担心,实行DRG付费后,医疗机构会不会出现治疗不足、强制出院等现象。其实大可放心,政府部门联合制定了一系列监管制度和措施,严防这种情况出现。如不幸真的碰上了,请大胆向医院投诉,向媒体曝光,还可向医保、卫健部门举报,政府部门一定会严惩不贷。
原标题:DRG如何帮助参保患者降低住院费用
来源 | 湘无恙
编辑 | 王梦媛 买晓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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