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红网时刻9月25日讯(通讯员 李琼 黄婷 实习生 周威 记者 胡用梅 )9月24日,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联合组织召开的郴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启动部署会上获悉,郴州市将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工作,届时郴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将实现统一参保缴费、统一待遇标准、统一基金管理、统一经办服务、统一信息系统等五个方面的全面统一。
“目前,在原县级统筹的管理模式下,各地自求基金平衡,待遇水平参差不齐,经办管理自成体系,跨区域关系转移接续给群众造成不便,待遇保障水平差异引发攀比和矛盾,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性。”郴州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二级巡视员陈玲玲表示,推进和做实市级统筹,进一步整合医保基金、收支标准以及数据等资源,有利于推动药品耗材招标采购、医保支付方式等相关领域改革,促进医疗服务资源的合理配置。我们必须通过提高统筹层次,充分运用好“大数法则”,做大基金“池子”,增强基金抗风险能力,提升基金利用效率,提高群众医疗保障水平。
参会人员。
会上,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分别就《郴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财务操作细则(试行)》《郴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结算管理暂行办法》《郴州市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市级风险储备金管理办法》等市级统筹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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