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医保报销方面,事实上有两种就医形式能够报销,第一个就是门诊就医,第二个就是住院就医。大多数朋友在网上看到的都是关于企业职工医保的报销方式,对于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来讲,同样门诊就医以及住院就医依旧可以享受报销待遇。近日安徽省最新公布了其居民医保报销待遇,照过去相比都有变化,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一、安徽省最新门诊报销变化

  安徽省整体门诊报销可分别普通门诊就医、慢特病门诊就医以及“两病”门诊就医。


  1. 普通门诊就医


  普通门诊就医规定,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安徽省下设各地市一级及以下的这种基层医疗机构就医的话,是不设起付标准以及单次的报销限额的,但是设置报销比例以及年度报销限额。其中报销比例为60%,年度报销限额为150元。当然对于部分地市,原有的年度报销限额高于150元的,可以按照原有的报销限额继续报销。


  比如张大爷缴纳的是安徽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到一级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报销,共花费200元,那么可以报销的金额就为200*60%=120元。


  2. 慢特病门诊就医


  慢特病主要指的是符合规定的大病以及慢性病,比如常见的高血压、糖尿病等等。目前安徽省下设很多地市的年度支付限额、起付标准等并不一致,所以在此次变化上,安徽省之规定了慢特病门诊报销比例各地市不得低于60%,年度只设置一次起付线,在年度支付限额、起付线具体的标准上还是由各地市自行决定,逐步实现全省统一标准。


  3. “两病”门诊就医


  “两病”门诊主要指的是未达到高血压、糖尿病认定标准的患者,与慢特病一样,各地市的年度支付限额、起付标准等并不一致,还是以各地市为主,但是规定了在一级及以下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产生的门诊药品费用不设置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也不能低于50%。


二、安徽省最新住院报销变化

  在住院报销上,安徽省按照所在的医疗机构级别不同,设有不同的起付标准以及报销比例。


  其中在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机构住院就医的,起付标准为200元,报销比例在90%;在二级和县级医疗机构住院的,起付标准为700元,能够报销的比例为80%;在三级(市属)医疗机构住院的,起付标准为700元,能够报销的比例为75%;在三级(省属)医疗机构住院的,起付标准为1000元,报销比例为70%。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假设孙大爷在三级市属医院就医,共花费了3700元,其中不能报销部分为500元,此次能报销多少?


  (3700-700-500)*75%=1875元。


写在最后:

  通过以上,大家应该能了解安徽省对于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如果门诊或者住院就医的话都是可以进行报销的。在一定情况下还是能够降低大家就医时的经济压力的,也能看出国家对于退休人员还是非常重视的,大家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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