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职工普通门诊报销起付线是多少?如果是在两家医院就诊,是必须每家都达到起付线,还是两家累计超过起付线就可以报销?


    答复:在职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200元,支付比例为8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400元,支付比例为7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600元,支付比例为60%;退休人员支付比例在上述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在职职工5000元、退休人员6000元。


    参保人年度内变更定点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累计计算。


    咨询:居民医保可以报销住院分娩费用吗?


    答复:可以。烟台市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的孕产妇产前检查、住院分娩医疗费按孩次实行定额支付,标准为:一孩1000元、二孩1500元、三孩3000元。


    咨询:烟台市居民医保“两病”门诊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复:我市居民医保参保人达到门诊慢特病认定标准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可在我市基层定点医疗机构享受“两病”待遇,医保报销范围内的降压药、降糖药可报销70%,无起付线,一年能报销600元,同时患有两种病的患者一年最高能报销1000元。


    咨询:就医费用单据中“医保统筹”部分是指什么?


    答复:医保统筹支付指患者本次就医所发生按规定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统筹支付包含基本支付和大额支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统筹支付包含基本支付和大病支付。


    使用医保统筹支付,需要达到医保统筹地区起付线标准。具体标准,根据交的医保类型(职工医保/居民医保),以及医院级别的不同,所对应的标准均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