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杭州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的《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与《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市区实施细则》已经正式出台。办法与实施细则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对于我区老百姓来说


  意味着从2018年1月1日开始


  基本医保的参保缴费、待遇水平


  都和其他几个主城区一模一样啦!


  那么,都有哪些新内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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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职工医保参保缴费


人员类别每月缴费比例个人单位单位在职职工2%10.50%灵活就业人员10.50%未就业的协缴人员按市人民政府关于部分下岗职工协议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有关规定执行退休人员已按规定享受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待遇的不用缴费备注:1.单位参保的,以本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按省平工资60%保底300%封顶;2.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以上年省平工资60%为基数;3.在职职工个人缴纳部分以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省平工资60%保底300%封顶;4.协缴人员在参保单位重新就业后,应按在职职工的缴费标准缴纳职工医保费;未就业的,财政按本统筹地区上年职工平均工资2%的标准予以补助统筹基金;5.因工致残退出生产岗位的工伤职工,以本人伤残津贴为缴费基数计算,由用人单位按月代扣代缴。6.六级及以上残疾军人(原二等乙级及以上革命伤残军人)个人的2%部分不缴纳。7.参保人员个人应缴纳的大病保险和医疗困难救助费在其个人账户中扣缴,不再另外征收。

  (二)职工医保个人账户


建账对象每月个人账户划入标准在职职工45周岁(含)以下2.0%+0.5%45周岁-退休2.0%+0.8%退休人员70周岁(含)以下5.80%70周岁以上6.80%协缴人员再就业协缴划账 历年45周岁以下2.0% +0.5%45周岁-退休2.0% +0.8% 未就业协缴划账(历年)灵活就业人员按0.5%、0.8%的比例建立个人账户备注:在职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以本人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基数;退休人员根据省平工资或本人基本养老金确定缴费基数,本人上年度基本养老金低于上年度省平工资的以上年度省平均工资为基数,高于上年度省平工资的以本人上年度基本养老金为基数;个人账户值已扣减应由个人缴纳的大病保险费和医疗困难救助资金。

  (三)个人账户支付范围


账户资金类别支付范围个人账户(一)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医保开支范围的普通门诊(含急诊,下同)医疗费用。当年资金(二)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的符合医保开支范围的药品费用。(三)应由个人缴纳的大病保险费和医疗困难救助资金。个人账户(一)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应由个人承担的自费、自理和自付的医疗费用。历年资金(二)使用除国家扩大免疫规划外的预防性免疫疫苗费用。(三)应由个人承担的社区责任医生签约服务费。(四)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项目。历年账户资金可按规定划转给在市区参保的本人近亲属(指配偶、子女和父母)

  (四)职工医保门诊结算办法


支付阶段支付资金个人自付比例个人账户当年 资金支付阶段个人账户当年资金100%门诊起付标准内(含)支付阶段个人现金或个人账户历年资金100%(在职1000元,退休300元)门诊起付标准以上支付阶段基金(含个人账户历年资金)和个人共同支付在职一般为20%,退休为15%

  (五)职工医保门诊起付标准以上共付阶段报销比例


医疗机构等级在职自付比例退休自付比例三级及相应医疗机构76%82%其他医疗机构80%86%社区卫生服务机构86%92%药店购药,急救车内医疗费80%86%

  选择全科医生签约服务的参保人员,其在签约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就医的,统筹基金承担比例提高3个百分点。参保人员在签约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首诊,或经签约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诊至其他的医疗机构继续治疗的,门诊起付标准减免300元。


  (六)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


医疗机构等级起付起付标准至4万元4万元至36万元36万元以上标准(元)在职退休在职退休在职退休三级80082%86%88%92%90%90%其他50084%88%90%94%90%90%社区卫生服务机构30088%92%92%96%90%90%

  (七)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


参保对象缴费标准(元)个人缴财政合计费额度补贴少年儿童250400650大学生60180240 其他城乡居民一档60012001800 其他城乡居民二挡4008001200

  备注:


  1.《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证》持有者其个人应缴纳的部分由政府补贴一半,其他持证人员由政府全额补贴。


  2.收养人员由政府全额补助。


  3.持证的大学生(含持有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困难证明的大学生),其个人应缴纳的大学生医保费根据高校隶属关系由同级政府全额补贴。


  (八) 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结算办法


支付阶段支付资金个人自付比例门诊起付标准内(含)支付阶段个人现金300元门诊起付标准基金和个人共同支付三级医疗机构:60-70%以上支付阶段其他医疗机构:40-50%社区卫生服务机构:30-40%

  (九)城乡居民医保门诊起付标准以上共付阶段报销比例


类别 医院等级 起付标准以上 个人自付比例 其他城乡居民一档、少年儿童、大学生三级40%其他60%社区70%其他城乡居民二档三级30%其他50%社区60%

  选择全科医生签约服务的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其在签约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就医的,统筹基金承担比例在规定的基础上提高3个百分点。


  参保的城乡居民在签约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首诊,或经签约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诊至其他的医疗机构继续治疗的,门诊医保起付标准减免300元。


  (十)少儿和其他城乡居民住院和规定病种门诊医疗费报销比例


医疗机构等级起付标准起付标准25万元至25万元以上三级800元70%70%其他500元75%70%社区300元80%70%

  (十一)大学生住院和规定病种门诊医疗费报销比例


医疗机构等级起付标准起付标准25万元以上至25万元三级800元70%80%其他500元75%80%社区300元80%80%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两次及以上住院的,起付标准按高等级医疗机构计算。


  规定病种门诊医疗费按一次住院结算,但不设住院起付标准。


  (十二)医疗困难救助标准


救助标准持证人员门诊医疗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救助证》、《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证》或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持有者按50%的比例给予救济,救济金额最高不超过3000元。住院和规定病种门诊医疗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救助证》、《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证》或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持有者为70%;《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证》持有者为60%。《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持有者,其在定点的医药机构发生的门诊、住院医疗费和规定病种门诊医疗费予以全额救助。未持证人员住院和规定病种门诊医疗费职工在职人员职工退休人员城乡居民医保1.5万以上补助50%;5千元以上补助50%;2.5万元以上补助50%;2.5万以上60%1.5万元以上补助60%3.5万元以上补助60%

  三点大变化


  一、参保缴费标准有所提高。企业职工医保缴费比例由原7%调整为10.5%(单位部分)+2%(个人部分),企业和个人的负担有一定程度的增加。城乡居民医保由原一种缴费标准调整为三档(城居一档、二档和少儿医保),老百姓可根据本人的缴费能力、参保意愿和保障需求自由选择档次。


  二、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全面建立。按照新的医保细则,所有参加市区职工医保的人员,都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并且按照不同的划账基数和比例划入了一定金额。


  三、保障待遇有所提高。职工医保退休人员门诊起付线从500元下降为300元,报销比例根据不同的医疗机构类型提高1-2个百分点。城居医保门诊报销比例按照不同的医院类型和等级,提高5-15个百分点。刷卡就医方面,杭州9个城区范围内的定点医药机构全部实现实时刷卡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