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21日01时11分,接到上饶市弋阳县疾控中心发来的区域协查数据,关于新冠肺炎阳性病例卞某某的同一车厢人员,涉及我县人员陈某某,目前在我县集中隔离点隔离。3月20日、21日核酸阴性。我县次密接和一般接触者已得到了全部管控,核酸阴性。为堵塞我县防控漏洞,提醒其他有同时间段共同活动轨迹人员落实防控措施,现将陈某某的活动轨迹公告如下:

  2022年3月19日乘坐G1375 03车厢从杭州东(12时03分)——上饶(14时10分),后转乘G1992 04车厢上饶(15时50分)——鄱阳(16时38分)下车出站后在出站口排队做核酸检测。


  16时51分再乘坐公交车(车牌号赣E05606)到田畈街鄱田公路路口下车;


  17时06分再乘坐田畈街到鄱阳的班车(赣E05777)。


  请3月19日与陈某某有上述活动轨迹重叠人员立即向当地村(社区)或县疾控中心报告,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就近到县疾控中心或县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核酸检测点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并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八版)》有关要求,做好14天的自我健康监测或配合落实有关防控措施,减少外出。期间,如有发热、咳嗽、乏力、腹泻等不适症状,要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由120专车接到定点医院就诊。


  如有隐瞒,造成严重后果,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相关疫情防控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积极主动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鄱阳县疾控中心 联系电话:0793-6219082


  鄱阳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联系电话:0793-6219707


  鄱阳县新冠疫情应急防控指挥部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