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漳州市医保局发布

关于做好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缴费工作的通知

  2024年度漳州市城乡居民医保


  9月1日启动


  个人缴费标准380元/人


  财政补助标准700元/人


  合计1080元/人


  各县(区)医保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漳州市各县(区)税务局,市医保基金中心:


  根据《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闽医保〔2023〕7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24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缴费标准


  我市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个人缴费标准,在2023年度每人每年360元基础上提高20元,达到每人每年380元;财政补助标准在2023年度每人每年680元基础上提高20元,达到每人每年700元,由各级政府财政按现行财政体制和上级规定比例分别承担。


  二、缴费期限


  城乡居民医保实行按年度参保缴费。


  正常参保缴费期为:2023年9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正常缴费期。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缴费的参保人员,按个人缴费标准缴费,从2024年1月1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二)延长缴费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缴费的参保人员,按个人缴费标准缴费,从缴费之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三)参保补缴期。1.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缴费的参保人员,按个人缴费标准缴费,从缴费之日起60日内为待遇等待期,等待期内不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2.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缴费的参保人员,按个人缴费标准加上财政补助标准缴费,从缴费之日起60日内为待遇等待期,等待期内不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具体缴费时间、缴费标准及待遇享受时间如下表:


  (点击查看大图)


  三、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各部门要按本《通知》要求,协同提请当地政府统筹推进工作,压实乡镇(街道)、村(社区)责任,形成层层抓落实的领导工作机制。工作中遇有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


  (二)密切工作协作。各部门要强化分工协作和信息沟通,按各自职责,履职到位。各县(区)医保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抓实抓好居民医保待遇落实和管理服务;财政部门要按规定足额安排财政补助资金并及时拨付到位;税务部门要做好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征收工作,方便群众参保缴费。


  (三)做好宣传引导。各部门要依法做好参保缴费宣传,创新宣传方式,拓展宣传渠道,把政策讲清讲透,进一步普及医疗保险互助共济、责任共担、共建共享的理念,增强群众主动参保意识。


  漳州市医疗保障局 漳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漳州市税务局


  2023年8月28日


  参保登记流程


  (一)已参加过城乡居民医保,并在医保信息系统有效登记的,除登记信息有变更外,无需重新办理居民参保登记;


  (二)参保登记建议关注“漳州市医保中心”微信公众号,按照提示进行登记。如线上无法进行参保登记的,可持户口簿(或居住证)、身份证原件,到户籍地(或居住证登记地)的社区(村、居、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或医保经办窗口办理参保登记;


  (三)大学生原则上在学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由高校统一组织参保缴费,统一向属地医保经办机构申报参保登记;


  (四)线上参保登记流程:


  1、准备户口簿,打开“漳州市医保中心”公众号,点击左下角“参保登记”-“居民参保登记”。


  2、按要求填写基本信息(带*项为必填项),点击“基层医保区划名称”,地点切换成参保地县、区,“搜索栏”填入村(社区)名称,如户籍在芗城区“通北街道”,则选择芗城区,填写“通北”并点击“搜索”,在下拉框选定户籍所在村(社区),完成居民信息填写并上传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参保人页后保存即可。


  缴费流程


  (一)线上缴费:


  1、待参保登记完,可通过“漳州市医保中心”公众号,“参保登记”-“居民医保缴费”跳转税务部门缴费渠道,“个人社(医)保缴费办理”-“查询条件”中输入身份证号码和姓名,点击“查询”,确认费款信息无误后缴款。


  2、通过微信、支付宝、云闪付等APP直接扫描下方“聚合码”进入缴费界面完成缴款。


  (二)线下缴费:


  办税服务厅窗口缴费、农业银行柜面缴费、农信社(农商银行)柜面缴费。


  若您对漳州市医保政策有疑问


  可致电0596-12345咨询


  来源 漳州市医保局


  编 辑 洪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