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从济南市章丘区按照济南市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要求,章丘区职工医保政策变化较大,今天给大家详细解读一下新政内容。


  一、新政从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自2020年1月1日起,章丘区参保职工执行新政。


  二、新政增加了哪些保险制度?


  一是建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制度。二是建立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三、参保人如何享受医保新政?


  普通门诊统筹参保人可以自愿选择一家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并与之签订《济南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医疗服务协议》,确定定点医疗机构后一个医疗年度内不得变更。最高支付限额为3000元。


  总结一句话,大家记得选定点!


  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主要是对全身瘫痪、生活不能自理人员提供专护、院护及家护服务,符合办理条件的参保职工可以咨询区内定点医疗机构。


  四、政策都有哪些变化?


  参保职工住院和门诊慢性病政策方面:


  变化一:提高参保人在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住院和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最高不超过100%)。


  变化二:参保人急诊留观住院的,其留观期间的医疗费用与住院费用合并计算;急诊留观超过72小时未转住院的,按一次住院计算。


  变化三:一个医疗年度内,参保人在社区医疗机构住院的起付线标准只负担一次。患有精神障碍的参保人,在精神卫生专科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无需负担起付标准。


  变化四:门诊慢性病参保人转诊后的报销方式进行了变更,由之前的治疗结束后到区医保局审核报销变更为回到转出的定点医疗机构审核报销。


  (通讯员 滕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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