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宣城市人社局下达宣州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工作启动在即,宣州区提前谋划、创新举措,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的启动工作做好前期准备。


  创新缴费方式,方便居民参保。


  2018年宣州区创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方式,开通第三方支付平台,方便参保居民缴费,宣州区医保中心协同区地税部门与银行合作,7月20日,居民医保参保缴费第三方支付功能成功开通。届时在参保缴费期间,居民除了可以用现金缴费外,还可以使用农行手机银行和微信缴费。


  ▲可扫码缴费


  调整医保政策,让利参保居民。


  由于国家医保体制改革,今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将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合并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保障周期调整为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为做好政策的衔接,宣州区将今年参保居民的待遇享受期从当年的9月1日到次年的8月31日,顺延至12月31日。即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并且不再单独收取因保障周期顺延而产生的保险费,让利参保居民。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度。


  五六月份是宣州区33项民生工程集中宣传月,宣州区医保中心紧抓宣传契机,深入到杨柳镇农贸市场,济川街道和汇佳超市等人流量集中的地方,向群众发放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宣传材料200余份,为群众讲解政策内容,同时提醒群众积极参保、按时缴费,并现场解答群众的咨询。6月6日,宣州区人社局、区医保中心接受市广播电台《百姓热线》的专访,通过节目访谈,向全区居民宣传解答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的政策待遇、参保缴费、就医就诊、异地结算、慢性病办理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及时调整城镇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稳定资金来源。


  为进一步提高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待遇,充分发挥大病保险精准扶贫作用,根据2018年度《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实施办法》,我区将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在上年度每人每年30元的基础上提高到每人每年50元。以确保稳定大病保险的资金来源。


  作者:徐云丨编辑:陈梦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