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管理办法》于2024年12月25日起实施,天津市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缴存住房公积金了!


  一、哪些人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存住房公积金?


  与用人单位无劳动关系和工资关系、年满16周岁但未到法定退休年龄,以非全日制、个体经营、新就业形态等方式就业的各类人员,可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灵活就业人员如何缴存住房公积金?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以自愿为原则,可根据自身实际,在当年政策规定的月缴存额上下限区间自行确定月缴存额(2024年12月至2025年6月期间,可在232元至6606元区间自行确定),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上下限调整时间节点为每年7月1日。


  目前,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缴存代扣卡签约时,可以在如下银行中选择: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天津银行、渤海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和华夏银行。


  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天津公积金个人网厅、天津公积金APP、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等办理缴存,也可前往就近管理部现场办理缴存。


  三、灵活就业人员漏缴住房公积金有影响吗?


  如果发生漏缴不用补缴,可根据自身情况在以后月份继续缴存,但会重新计算连续缴存时间。


  四、已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灵活就业人员如何退出?


  灵活就业人员需连续停缴6个月以上(含6个月),如本人及配偶在天津市无未结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最近一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的,可提取全部住房公积金并注销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退出住房公积金制度。


  五、灵活就业人员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有利息吗?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自存入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计息,目前年利率为1.5%。结息日为每年的6月30日,结息后的利息并入缴存人账户本金继续计息。未到结息日提取住房公积金并注销账户时,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计息到注销账户前一日止。


  六、灵活就业人员哪些情形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灵活就业人员租赁住房、购买自有住房、偿还贷款本息等情况提取住房公积金,参照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执行。灵活就业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参照在职职工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


  七、灵活就业人员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是什么?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如何计算?


  灵活就业人员在本市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满6个月且近6个月在本市连续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本市购买自有住房的,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具体贷款申请条件、贷款额度、期限、利率、信用审核及贷款偿还等参照在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可通过市公积金中心官网、微信公众号、天津公积金APP等渠道的贷款计算器试算可贷额度。


  目前,支持办理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银行为: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后续贷款银行范围会逐步增加。


  其他政策信息可关注天津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或拨打12329客服热线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