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职工医疗保险怎么报销?
来源:找法网
凡参加社会保险的国家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县属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离休、退休、退职职工,均享受医疗保险待遇(退休职工的家属医疗费用未纳入统筹不予报销)。那么退休职工医疗保险怎么报销呢?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退休职工医疗报销范围一
1、离休干部、在建国前已经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因公导致伤残的人员、三期硅肺患者以及二等一级残废军人因病住院的,可以百分之百报销。
2、退休人员工龄三十年以上的,可以报销百分之九十。
3、退休人员工龄在二十一年以上三十年以下的,可以报销百分之八十五。
4、退休人与工龄在十五年以上二十一年以下的,可以报销百分之八十。
5、退休人员工龄不满十五年的,可以报销百分之七十五。 一般职工医疗保险可以报销的医院,退休职工也能报销。
二、职工医疗保险报销的范围二
1、三级含三级以上医院:7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500元、400元、300元。
2、二级含二级专科医院:6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400元、300元、200元。
3、一级含以下医院:5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300元、200元、100元。
三、职工医疗保险统筹支付比例
1、在起付线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甲类及普通诊疗费在职职工支付为85%
2、退休人员支付:90%。乙类药品支付75%高精尖支付70%。
退休人员统一补充医疗保险享受范围为参加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包括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事业、企业单位的退休人员,以及在街道办理退休的社会退休人员。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的退休人员继续享受医疗补助,不再享受退休人员统一补充医疗保险。以上就是有关退休职工医疗保险怎么报销的详细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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