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宁夏日报】


  2月17日,记者从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获悉,2024年度,全区医疗保障部门高效完成医保脱贫“硬任务”,已脱贫人口参保率持续稳定在99%以上,住院实际报销比例稳定在80%以上。


  固原市彭阳县居民许先生去年因脑外伤后遗症、重症肺炎等突发疾病,住院治疗费用高达106万余元,经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后,个人负担12万元,极大地减轻了他的就医负担。近年来,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持续健全完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实现参保全覆盖、资助全落实、待遇全享受、“一站式”结算全流程,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稳步实现农村低收入人口基本医疗保障。2023年3月1日,新修订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救助办法》正式施行,并配套出台《宁夏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宁夏医疗救助经办规程》,统一待遇保障范围和待遇标准。这是宁夏在全国率先以政府规章形式全域推动医疗救助制度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建设。


  2024年,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根据以上规章政策,实施分类资助困难群众参保。其中,全额资助特困人员等4类人员380元/人,定额资助农村低收入人口等7类人员280元/人、三级中度残疾人员250元/人、已脱贫人口180元/人,并建立动态监测参保机制,识别认定一例纳入参保一例,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参保率稳定在99%以上。搭建起基本医疗保险公平普惠、大病保险精准倾斜、医疗救助分类托底三重保障制度,农村低收入人口住院实际报销比例持续稳定在80%以上。(宁夏日报记者 周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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