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职工大额医疗报销起付线怎么计算累计?


  答复: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起付线1.2万元)的政策是按年度累计起付线的,一个自然年度累计够起付线后,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个人首先自付部分(即医保结算单中“部分自付”费用)的医疗费用均可纳入报销范围。具体政策为:参保职工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的住院、门诊慢特病和国家医保谈判药品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医疗费用中医保目录(含药品、医疗服务项目、耗材)范围内的个人首先自付部分(即医保结算单中“部分自付”费用),在起付标准1.2万元以上的部分,由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按70%比例报销,一个自然年度内最高报销限额为20万元。


  咨询:职工医保缴纳多久可以进行报销?


  答复: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连续缴费满3个月的(不含补缴年限),可以按规定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待遇;连续缴费不满3个月的,不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待遇。中断缴费不满3个月的,重新参保缴费后,按规定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中断缴费期间不享受待遇。


  咨询: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可以提出来吗?如何提取?


  答复:参保人员满足以下条件,可办理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调离市行政区域;死亡;出国定居;办理省外异地居住手续的退休人员。


  提取方式:现场办理转移接续,参保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及本人名下银行卡到医保经办窗口现场办理;网上办理,关注“烟台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在医保服务—办事大厅—我要办事—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中上传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及本人名下银行卡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