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井区医保局建立购买发热、咳嗽药品登记报告制度
为全力配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疫情防控工作,贡井区医保局强化联防联控机制,与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制定《关于建立疫情防控期间零售药店购买发热、咳嗽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四举措强化疫情防控。
一是迅速落实。通过两定机构工作群、电话等方式传达到辖区内91家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要求各药店在明显位置公示,充分发挥药店一线工作人员作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排摸和宣传工作,积极向购药人员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引导群众配合政府疫情防控措施,并做好场所和公用体温计等消毒、工作人员口罩佩戴等防护工作。
二是督促检查。区医保局分3个工作组,加强对购买发热、咳嗽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对全区家定点药店开展督导检查,实现100%全覆盖,所有定点零售药店均已将通知公示,全面实行了人员信息登记零报告制度。
三是联动反馈。建立联动反馈机制,我局将药店提供的基础数据进行汇总和筛查后,根据居住地反馈给各乡镇、街道,再由乡镇、街道对两周内有湖北接触史的人员进一步核实后,反馈给疫情防控组,有效督促发热、咳嗽患者及时就诊。
四是搜集上报。截止到2月4日上午,共收集到全区91家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情况报告共计253人购买发热、咳嗽药品,登记信息中两周内与湖北相关人员有接触史的0人、有湖北居住或旅行史的1人。 (贡井区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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