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起,《关于促进攀枝花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正式施行。根据通知,我市推出11条举措,聚焦供需两端,精准实施“一城一策”,提振市场信心,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我市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近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金融工作局、市公积金中心等8家单位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攀枝花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在需求端方面


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倍数,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且不足一年的,贷款额从不超过缴存余额的20倍提高至30倍。
支持多子女家庭购房,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多子女家庭,在攀枝花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夫妻双方正常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80万元,单方正常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60万元。
支持职工购房提取公积金,既可首付款提取,又可还贷提取。同时,二手房交易将迎来重大变化,卖家不用凑钱结清房贷,就可进行二手房“带押过户”。

  在供给端方面


优化土地出让价款缴纳,新出让的开发建设用地,按不低于起始价的20%确定竞买保证金;自土地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纳不少于50%的土地出让金,余款可按合同约定分期缴纳。
房地产开发企业可分期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缴纳不低于50%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剩余部分需在首次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日起1年内缴清。优化项目计容规则,对《攀枝花市建设项目计容建筑面积计算规则》(2015 版)进行调整优化,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高品质住宅小区。
支持闲置和低效利用的非住宅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认定书后,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民用水电气价格。
拓宽地下车位销售,在满足一定条件后,可对小区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出租、出售车位。
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11条举措是在深入分析我市当前房地产市场状况的基础上,为促进住房消费、激发市场活力、满足群众合理购房需求,研究制定的针对性措施,我市将大力提升住宅开发建设品质,鼓励企业开展团购活动,抓好新出台政策的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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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幸福东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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