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小新闻客户端11月7日讯 咨询:我市职工医保住院起付标准是多少?


  答复:自2024年1月1日起,职工医保住院起付标准为:一级医院2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800元;第二次住院按50%执行;第三次及以后住院不再设置起付线。恶性肿瘤患者,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多次因放疗、化疗、靶向药物治疗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只扣一次起付标准。烟台市定点中医医疗机构职工医保住院起付线较同级综合医疗机构降低20%。入、出院时间不在同一年度的,以入院时间计算。(张孙小娱 衣宝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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