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力度,6月1日,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惠州市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在今年6月至12月期间,我市住房公积金将实行阶段性缓缴支持政策,合理延后还款期限,提高租房提取额度。


  《通知》明确,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2022年6月至12月期间的住房公积金。经批准缓缴的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恢复正常缴存并按规定补缴缓缴期间的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不认定为断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对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通知》指出,若不能正常偿还2022年6月至12月期间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可按规定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经批准后不作逾期处理,不计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公积金部门第一时间落实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得决策部署,以及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相关政策精神,发布了此次《通知》,将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力度,帮助受疫情影响得企业和缴存人共同度过难关。接下来,该中心将进一步细化政策实施方案,规范办理流程,方便企业及个人进行申请。


  除了缓缴、延期外,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进一步加强对缴存职工家庭的支持力度。


  记者了解到,去年底,我市发布《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规定的通知》,规定租房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的,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缴存额的50%,且每人每月不超过 800元,每年可提取一次。此前,我市提取额度为当月缴存额的30%,上限为500元。


  此次《通知》进一步提高了提取次数,规定在2022年6月至12月期间,每人每月可按上述标准提取一次,目前该政策已开始实行。


  该负责人表示,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支持缴存人按需提取,将更好地满足缴存人支付房租的实际需要,帮助职工度过难关。


  来源:惠州报业全媒体


  采写:邱若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