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知!丹东医保政策有重大调整
近日,我市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通知》,对医保政策进行了调整,进一步推动全民参保计划,保障参保群众权益,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制度。
在参保缴费政策上
1、明确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农村居民可以选择参加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
2、明确持我市居住证的非本地户籍居民可依照我市相关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3、明确参保人无能力承担退休时一次性补缴医疗保险费的,可申请办理延迟医保退休或转换参加居民医保。办理延迟医保退休最长不超过3年,延迟期间参保人享受在职参保人待遇。
在参保待遇等待期上
1、单位新入职人员并首次参保的,取消待遇等待期,缴费后次日即可享受待遇。
2、统一了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的待遇等待期,中断缴费时间超过3个月、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加职工医保、未在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或规定期限内缴费的设置待遇等待期,自缴费到账后第3个月起(不含缴费当月)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3、对领取失业金期满仍未就业的人员放开政策,可以转换参加居民医保。
记者/田治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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