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承德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又有调整
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又有调整
承德市取消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户籍地限制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满足广大异地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需求,日前,我市调整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取消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的户籍地限制。即:在承德市行政区域以外城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可凭《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个人信息表》,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这下好了,我可以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了!”得知我市取消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的户籍地限制一事,张立华特别高兴。多年来,张立华在一家国企下属的工程公司工作,户籍、公积金单位缴存地都在广州,“以前是随着工程全国各地跑,但从2010年开始就常驻承德。”
在承德住久了,张立华便萌生了买房的想法。今年5月,他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询问得知,要想用公积金贷款购房必须要有承德户籍才能办理。“如果不能用公积金贷款,那买房的压力可太大了。”因政策要求,张立华将购房计划暂时搁置。近日,当张立华得知我市取消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的户籍地限制这一政策后,非常高兴,立即将购房一事提上日程。
记者了解到,政策调整前,异地贷款的使用条件要求具有我市户籍的外地公积金缴存人,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的,才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因此,此项政策调整前,“户籍限制”是困扰像张立华等不少外地职工的共性问题。
目前,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
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
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分别为2.35%和2.85%,
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
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分别为不低于2.775%和3.325%。
单方缴存职工贷款最高额度为70万元,
双方缴存职工贷款最高额度为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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