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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23年1月起,我省多地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已由按年一次性核定改为“按月核定、预缴次月医保费”的方式进行。提醒广大灵活就业参保人员一定要在当月及时缴纳次月保费,3月31日前仍未缴纳2024年1-4月保费的人员,2024年4月1日起系统自动停止医保待遇。依据《关于印发吉林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吉医保联〔2022〕19号)第二十一条规定,中断缴费3个月以上的,设置90日等待期,等待期以日为单位,从缴费成功次日起计算。


  根据《吉林省关于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政策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9〕169号)“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简称‘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作为社会保险专用指标,在核定职工个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等方面使用”规定,年度内缴费比例不变,缴费基数随公布的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调整,医疗保险费随之调整。


  我们以松原市为例。2024年,松原市灵活就业在职人员医疗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费补助+长期护理保险)每月297.02元 。2.灵活就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费:(大额医疗费补助+长期护理保险)每月14.89元;


  文章来源:原创·吉林新闻综合广播


  编辑:延大、王浩懿


  审核:怀楠


  监制:赵敏 钟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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