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参保时就参保 每家每户都不少


  医保待遇怎么样呢


  小编这就来带您看一下


  待遇清单


  01


  普通门诊及高血压糖尿病门诊待遇


  门诊就诊


  城乡居民在市内定点的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就诊,一个年度内可按70%的比例报销420元门诊用药;在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定点村卫生室由签约家庭医师开具符合用药范围规定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不设起付线,按70%的比例报销。高血压患者一个年度内可报销360元门诊用药,糖尿病患者一个年度内可报销600元门诊用药。卫健部门负责认定的“两病”患者,医保部门不需要再进行“两病”门诊用药资格申请和审核,简化了相关流程。参保人员经确诊同时患有高血压、糖尿病,可同时享受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专项保障待遇。


  02


  特殊病种门诊待遇


  特殊病种门诊


  特殊病种范围统一按照益医保发〔2019〕29号文件规定执行,43个特殊病种在年度限额标准内,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用统一不设起付线,支付比例为70%。


  03


  住院待遇


  注:一个结算年度内多次住院的,累计起付线最高支付2300元为限额。一个结算年度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含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住院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


  04


  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补助


  平产最高补助标准为1300元,剖宫产最高补助标准为1600元,按单病种包干管理,在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即时结算。


  05


  大病保险待遇


  大病保险


  对参保人员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个人负担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扣除大病保险起付线(目前起付线是11000元)以后,分四段累计补偿:0至3万元(含)部分报销60%,3万元以上至8万元(含)部分报销65%,8万元以上至15万元(含)部分报销75%,15万元以上部分报销85%。大病保险年度补偿限额统一为40万元。


  06


  转外就诊


  分级转诊


  参保居民应当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实行分级转诊原则。确因病情需要转县级或城市二级以上医院就医的,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未按照分级转诊制度有关规定办理转诊手续的(危急重症患者抢救除外),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相应降低15个百分点。


  俗话说“多一份投入,多一份保障!”


  小编提醒大家


  一定要在缴费期限内


  完成参保缴费


  避免未参保无法享受医保待遇


  错过了国家赋予我们的惠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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