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职工参保人员首次参保后,


  在选择自己的定点医院时


  可以选择4家医院。


  此外,本市所有定点中医医院、


  定点专科医院、


  49家定点A类医院、


  所有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为参保人员共同的定点医院,


  无需选择,可按规定就医。


  城镇职工参保人员选择定点医院以后,


  可根据自己使用情况,


  对自己选定的医院进行变更。


  目前参保人员可通过“医保北京”公众号


  或“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


  进行自主办理,


  也可通过用人单位进行变更。


  定点变更攻略


  “医保北京”公众号


  1. 选择“医保北京”公众号菜单栏“个人定点查询修改”;


  2. 再选择“职工定点查询与修改”;


  3. 点击需变更医院右侧的“去修改”;


  4. 输入新选定的定点医院;


  5. 更改后,点击“继续提交”;


  6. 变更申报成功后,次日生效。


  “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


  1. 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


  2. 选择“职工个人业务”;


  3. 申请“定点医疗机构变更”;


  4. 选择被变更医院;


  5. 选择新的定点医院;


  6. 变更成功,次日生效。


  申报变更后生效时间


  申报定点医院修改成功后,将于次日生效。


  自主变更时间


  网上自主变更定点医疗机构的时间为每月4日至月末最后一天,早六点至晚十点。变更成功后,当日页面不显示,次日生效。


  素材来源:医保北京、北京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