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县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关于城乡居民慢性病报销的通知


  全县广大城乡居民:


  2018年上半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慢性病门诊报销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报销需提供资料


  1.慢性病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


  2.定点医院门诊收费票据、处方(报销联)原件


  3.社会保障卡复印件(无社会保障卡者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4.本人银行卡复印件(备注银行名称、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二、报销时间


  2018年6月11日至7月10日


  三、报销地点


  1.长治县人民医院慢性病科


  2.长治县中医院医保办公室


  3.在其它医疗机构享受慢性病门诊待遇的人员到民生大厦一楼城乡居民医保4号、5号窗口办理。


  2018年6月11日


  (来源:长治县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责任编辑:张文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