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烟台日报-大小新闻】


  咨询:如何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答复:新参保人员:户口所在地居民持身份证或户口本,非户口所在地居民持身份证、居住证,到就近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或医保服务站办理,也可通过微信、支付宝“烟台市医疗保障局”小程序线上办理。居民在医保部门办理完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业务后,在集中缴费期内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线上或线下缴费渠道完成缴费的,自次年1月1日起即可正常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续保人员:之前年度已在医保部门办理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的居民,无需办理参保登记,可在集中缴费期内直接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线上或线下缴费渠道完成缴费,自次年1月1日起即可正常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各类学校在校生由学校负责集中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特殊群体等医保帮扶对象由民政、残联、乡村振兴等部门提供人员名单,户籍地医保经办机构为其统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由政府资助缴纳居民参保费用。


  非本市户籍人员及其非本市户籍未成年子女可持居住证到居住地镇街医保服务站或便民服务中心(人社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咨询:新生儿参保待遇政策有哪些?


  答复:新生儿出生当年的居民医保费,应当自出生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参保手续并按出生当年的年缴费标准缴纳,新生儿可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出生当年的居民医保待遇。遇集中缴费期可同时缴纳出生当年和出生次年两年的居民医保费。


  未在集中缴费期内缴纳的可延长至出生后6个月内,出生6个月以上不满12个月参保缴费的,自缴费的次月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出生12个月及以上参保缴费的,按普通居民缴费及享受待遇相应政策规定执行。(张孙小娱 衣宝萱)


  责任编辑:柳林


  审校:纪春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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