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医保疾病诊断-手术操作编码“制定标准”始末
作者:中国医疗保险
来源:中国医疗保险
作者:
简伟研、卢铭、陈晰雯 北京大学医学部
李宪 北京市红十字会急诊抢救中心
陈剑铭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李庆红、焦建军 中日友好医院
通讯作者:胡牧
疾病诊断和手术操作分类是医保病种管理相关业务的重要工具。为制定了科学、合理的分类与代码标准。工作团队分4步有序推进医保编码标准制定工作。详见:亲历者说:医保编码诞生记之“疾病诊断与手术操作”
经过前期充分调研和专家访谈,通过多版本融合实现疾病诊断编码统一的路径逐步明晰。按照国际疾病分类与编码的原理和通行规则,课题组成功组织了现行主要ICD-10、ICD-9-CM3版本的开发者,共同开展《医疗保障疾病诊断分类与代码》和《医疗保障手术操作分类与代码》的起草工作。
基本原则和编制依据
疾病诊断与手术操作编码标准是病种管理最核心的信息基础。基于疾病诊断和手术操作编码的特点,结合当前医保业务工作的实际需要,疾病诊断和手术操作编码标准遵循了“科学性、适用性、公允性”的原则。
科学性:严格遵守疾病分类学的原理和核心法则,疾病和手术分类不出差错;
适用性:能够满足全国各个统筹地区医保管理的使用需要,包容性高,分类结构完整;
公允性:充分吸收不同版本的优点,广泛征询各方意见,充分尊重全行业的共识。
基于上述原则,同时考虑到当前各统筹地区的医保业务普遍使用了国际疾病分类(ICD)——医保疾病诊断编码为ICD-10,手术操作编码为ICD-9-CM3——这两个编码体系衍生出的版本,最终决定以ICD为框架开发《医疗保障疾病诊断分类与代码》和《医疗保障手术操作分类与代码》。
然而,各统筹地区在实际应用ICD-10和ICD-9-CM3时,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衍生出了多个不同版本。对此,医保版编码的制定过程中坚持采用“最大公约数”原则,具体包括3方面策略:
一是追溯到各个版本的“源头”(即WHO-ICD-10和美国ICD-9-CM3),从根本上把各个衍生版本密切关联起来;
二是用WHO-ICD-10和美国ICD-9-CM3的最近更新版作为分类框架,因为它们纳入了世界范围内新出现的疾病和手术类型,覆盖面和包容性高;
三是通过先共识、再融合的路径实现各个版本在条目层面的统一,由此才能得到业内广泛认同,为实际应用排除障碍。
编制方法和步骤
1
分类框架的统合
《医疗保障疾病诊断分类与代码》以世界卫生组织ICD-10的最近更新版(2016版)为分类框架。WHO-ICD-10(2016版)纳入了世界范围内新近出现疾病类型,与国内现行各个版本ICD-10相比,拥有更多的亚目和类目,有较强的包容性(如表1所示)。
表1.国内现行五个ICD-10版本vs世界卫生组织2016年更新版ICD-10
《医疗保障手术操作分类与代码》以美国最近更新并得到世界卫生组织承认的ICD-9-CM3(2013版)的亚目和细目为分类框架。从表2可以看出,此版本比国内现行的ICD-9-CM3拥有更多的亚目和细目,包容性也较强。
表2. 国内现行五个ICD-9-CM3版本vs美国2013更新版ICD-9-CM3
另一方面,尽管国内各个版本的ICD-10及ICD-9-CM3存在少量的分类与国际版有差异,但均能找到国内版本与国际版本差异性分类的映射关系。表3以北京版ICD-10差异性亚目和WHO-ICD-10(2016版)的映射为例,展示了这一比对融合的过程。
表3北京版ICD-10差异性亚目与WHO-ICD-10(2016版)的亚目映射
2
条目的融合
ICD-10和ICD-9-CM3的条目融合过程相似,分为以下六个步骤:
第一步,差异性条目分析。在逐项比对各个编码版本所有条目的基础上,识别出各个版本的差异性条目。随后将各个版本的差异性条目发给对应版本的开发者,请开发者进行条目分析。
条目分析的内容包括:差异性条目的内容是否国标版或临床版已有条目一致。如果一致,使用哪个版本的条目表达;如果不一致,是否继续保留。
第二步,集中研讨和初步共识。组织国内疾病诊断编码的权威专家、各个版本的开发者和发布者召开研讨会。各个版本的开发者陈述上述差异性条目分析的结果和各自的主张。
集体研讨形成的初步共识:哪些差异性条目保留,哪些删除,哪些需要在表达上进行调整。
第三步,各版本条目的初步融合。根据上述专家共识,把各个版本的共性条目和决定保留的差异性条目进行汇总,放置入既定的分类框架中,形成初步的融合版本。
第四步,进一步查重后赋码。组织疾病诊断/手术操作编码专家和临床专家,对初步融合版本中的条目再次逐项进行内涵核对和查重。标记并去除重复的条目后,对条目赋码。
第五步,形成标准草案。对再次查重并赋码后的融合方案进行专家评阅,而后形成《医疗保障疾病诊断分类与代码(草案)》和《医疗保障手术操作分类与代码(草案)》。对于历次专家研讨和评阅中遗留下来未能达成共识的问题,整理入专家论证材料,供专家论证审定。
第六步,专家论证。由国家医保局组织全国层面的疾病诊断和手术操作编码专家,对《医疗保障疾病诊断分类与代码(草案)》和《医疗保障手术操作分类与代码(草案)》进行论证。由课题组根据专家论证的意见和建议对草案再次修订,形成《医疗保障疾病诊断分类与代码(报审稿)》和《医疗保障手术操作分类与代码(报审稿)》,上报国家医保局。
图1和图2分别展示了ICD-10和ICD-9-CM3条目融合的工作过程和产出。
图1. 融合现行ICD-10版本形成医保版ICD-10的过程
具体过程为:统计现行五个主要ICD-10版本共有125858条条目,初步查重后得到42548条条目;经过内涵对比后得到共识性条目数22159条,差异性条目数17567条;专家共识后进行各版本条目的初步融合,共得到39460条条目;再次进行内涵比对,查重、赋码、增补得到《医保疾病诊断分类与代码标准(草案)》;专家论证后再次修订,最终形成《医保疾病诊断分类与代码标准(报送稿)》,有类目2048条,亚目10172条。条目34889条。
图2. 融合现行ICD-9-CM3版本形成医保版ICD-9-CM3的过程
具体过程为:统计现行五个主要ICD-9-CM3版本得到48856条条目,初步查重后得到23031条条目;经过内涵对比后得到共识性条目数8931条,差异性条目数5372条;专家共识后进行各版本条目的初步融合,共得到13720条条目;再次进行内涵比对,查重、赋码、增补得到《医保手术操作分类与代码标准(草案)》;专家论证后再次修订,最终形成《医保手术操作分类与代码标准(报送稿)》,有类目100条,亚目890条,细目3666条,条目13002条。
下一步工作方向
对于疾病诊断/手术操作编码标准而言,“制定标准”只是第一步,标准需要落地应用才有生命力。毫无疑问,下一步的重点工作是推进这些标准在医保业务甚至临床一线的使用。
为此,国家医保局已经构建了编码标准动态维护团队和软件平台。一方面,及时把新编码标准转化成为“数据库”镶嵌入了国家医保局官网,方便用户查询和检索;另一方面,制定了新编码与现行各个编码版本之间的映射库,以便各统筹地区的用户进行编码接口的转化。这些都将推动医保版疾病诊断/手术操作编码标准能够落地执行。
原标题:多版本融合制定医保疾病诊断和手术操作编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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