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可否购买职工医保?岳阳市医保部门解答→
岳阳晚报全媒体讯(记者 陈垦)近日,市民吴先生向市长信箱来信咨询,称其是个体工商户,想要自行购买职工医保,但不知道是否符合相关条件,希望有关部门详细告知。
接到工单后,岳阳市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回复时表示,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66号)第九条: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户籍地、灵活就业登记地或居住登记地申请参加职工医保,由个人按照规定缴纳职工医保费。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缴费率为用人单位缴费率,缴费基数为缴费基准值的60%。灵活就业人员原则上按月缴费,也可结合实际选择一次性预缴全年应缴职工医保费。
因在用人单位就业随单位参加职工医保、死亡等客观原因,可以向参保地税务部门提出剩余预缴费用退还申请,参保地税务部门受理后,由参保地医保部门审核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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