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产除医疗费用报销外是否有生育津贴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1067240的网友留言咨询:我是怀孕24周产检查出胎儿发育异常26周进行了引产,想请问一下:①引产之前的产检费用是否可以报销?②引产除费用报销外是否有津贴补助?
烟台市医保局对此回复:您好,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按照有关规定,女职工妊娠4个月以上流产、引产的,产假为42天。生育津贴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生育出院结算医疗费后,于次月起每月月底前按月发放生育津贴到个人医保卡金融账户。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按项目实行定额支付,妊娠4个月以上流产、引产的,定额为900元。流产、引产的无产前检查费。如有疑问您可拨打6781767咨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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