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1次,最高2500元!崇阳职工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缴纳物业费
当下
各小区物业已开启花式催缴物业费模式
你家的物业费缴了吗?
从今年起
崇阳职工可以用一笔“隐形存款”
——住房公积金来支付物业费
据咸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中心驻崇阳办事处工作人员介绍,缴存职工申请提取公积金支付物业费需要满足家庭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职工及其配偶均可申请提取支付自住房物业费,但仅限于提取支付申请家庭(本人及配偶名下)崇阳县行政范围内一套自住房的物业费。需要注意的是,物业费每年只能提取一次,按实支付,最高年提取金额不得超过2500元。如物业费发票上的缴费时段不足12个月的,须待缴足12个月后才可办理提取。
据悉,2025年1月,咸宁市公积金中心崇阳办事处已为签约使用住房公积金按年提取支付自住房物业费的在缴职工集中办理了提取业务手续12笔、金额1.7万余元,资金直接转入签约职工银行卡。
“客户只需要携带身份证、银行卡、婚姻状况证明、不动产权证、支付物业费票据即可申请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咸宁市住房公积金崇阳办事处副主任龙亮介绍说。
在“互联网+公积金”业务系统的支撑下,近年来,市公积金中心崇阳办事处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创新服务手段,优化业务办理程序,减少审批环节,精简办事要件,提升服务质量。从以往要到服务窗口集中办,到现在“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以及打造公积金三级服务体系、延伸服务网点“就近办”等一系列便民改革举措的落实,让群众得到了实实在在的便利和实惠。
湖北日报客户端讯(通讯员甘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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