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公积金提取!内蒙古住房资金中心最新通知
好消息
为提高公积金业务办理效率
优化业务办理流程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资金中心
近日发布
《关于精简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的通知》
一起来看看
关于精简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的通知
图源:内蒙古自治区住房资金中心
为提高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效率,优化业务办理流程,以各部门数据共享为依托,中心从2025年2月1日起精简以下提取材料:缴存人购买呼和浩特市四区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无需提交《商品房买卖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进行审核,购房信息以房产交易中心和不动产登记中心共享数据为准。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资金中心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资源内容,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采集网络资源。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